第(1/3)页 潘兴以为部队赶到兰斯会有一场恶战,因为那是美军从未经历过的巷战。 巴顿以为要为此做些准备,因此马上派人请教法兰西机械化步兵该怎么打。 威廉斯则将学习到的战术和方法汇总后再传到士兵手里,一边行军一边要求士兵记下。 虽说是“临时抱佛脚”,但在生死关头能多掌握一些就有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冲锋枪加手榴弹”战术。 美军士兵都认为这战术很管用: “手榴弹会将敌人炸晕,在敌人清醒前端着冲锋枪冲进去对着可疑目标扫射,把敌人全打死我们就安全了。” “我喜欢这种战术,这很适合我们,因为我们有冲锋枪,还有半自动步枪。” “不不,半自动步枪虽然火力足但不如冲锋枪好用。相信我,步枪枪身太长在室内会受到阻挡,还存在弹容量不足的问题。” …… 美军士兵互相讨论分析,接着就发觉他们从伯纳德公司购买的PPD冲锋枪简直就是神器: “上帝,夏尔的冲锋枪带上弹鼓有71发子弹,它可以瞬间把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打一遍。” “而且它枪身不长,很适合用于巷战和室内作战。” “我之前居然一直看不上它,认为这玩意射程近精度差,还没冲到敌人面前就死,现在才发现它能救我们的命!” …… 这是一次绝佳的广告。 一旦通过实战让他们意识到伯纳德公司生产的装备是全世界最好的,这观念就会在他们心里扎根成长,最终成为一棵大树,到时就很难撼动了。 不过美军士兵依旧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绝大多数人包括士兵自己,都认为这一次巷战会有大伤亡。 “原因是我们必须短时间结束战斗。”在行进的装甲车上,潘兴一脸慎重的分析:“我们刚得到情报,德国人的第17集团军今天下午就会赶到,我们最好在那之前占领兰斯,否则我们就会有麻烦了。” 美军在蒙贝赫山布署了一个步兵师两万多人。 但如果不快速占领兰斯,蒙贝赫山从地图上看就将处于德军的四面包围中,很容易被德军突破。 然而。 当法美联军赶到兰斯时,却发现这里已是枪声大作乱成一团,即便是挡在前方的兰斯防线也是枪声不绝。 “搞什么鬼?”潘兴举起望远镜看了看,疑惑的问身边的夏尔:“我看错了吗?德国人自己打起来了。” 夏尔点头:“就像我说的,德国人将分裂为两派:一派支持防守,另一派支持撤退,可能是他们打起来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