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不甘心。 为了获得这次证明自己的机会,他不惜出卖尊严,放弃自己书香世家的荣誉,忍着恶心去给太后万梦颜当一个男宠。 即便此举把他当官多年却两袖清风的老爹气得偏瘫,他也不曾后悔。非常时期想要成功,必定要用非常手段。 等他得到机会,他一定能证明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值得的。 可是,他的一切,都被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夺走了。 他不愿相信,不能相信,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失败,是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一手造成。 马信额头青筋暴起:“你们到底是谁?!那个替身到底藏在哪里!一个乞丐不可能猜到我的计策!!究竟是谁在主事!” “你们是沈哲的人?!不,不是,你们是斩风城的人!斩风城的楚唐偷偷派兵过来了对不对!!” “不,斩风城的人没有少。你们是大漠王朝的人!!那个狗日的替身和楚唐已经投敌了!肯定是这样!!” 刘大志面无表情看着胡言乱语的马信,只是嘟囔了一句:“和你说了也是白说。” 然后手起刀落,将马信剁成了两半。 他割下马信的头颅,然后骑上身旁一匹无人的军马。 刘大志四下看了眼,见到一个手持长枪的国都士兵。 “你别过来!我不会投降的!” 那士兵枪尖指着刘大志,却止不住发抖。 “我们很快会把国都打下来,你不用担心家人的安危,放心投降吧。” “打下国都……” “是。你看看你周围,还有人抵抗么?” 那名士兵四下看了眼,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放下武器,跪在地上。 “打下国都么……” 士兵嘴中重复着刘大志的话语,手中的枪尖也不由得随着失去力气的双臂下沉。 “把你的枪给我。” 刘大志一手拎着马信的头颅,一手伸出。 那士兵犹豫了下,把手中的长枪给刘大志。 “谢谢。” 刘大志拿起士兵的长枪,将马信的脑袋挑在枪尖上,然后策马在战场上驰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