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店铺选址-《造梦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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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继续。”
“对于h&m和zara这样的高街品牌来说,服装的销售是季节性的,销售情况和客户群体也随着各类折扣活动而有所改变……唔,我喜欢这个味道。”艾利西亚啜了一口茶水,赞叹道,“不过,对于爱马仕和香奈儿这种以奢侈品为标签的品牌来说,情况却绝非如此。不管是圣诞节还是圣帕特里克日,奢侈品客户群体的消费倾向与消费频率都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换句话说,他们不是一群因为克里斯蒂安-迪奥打了八折就蜂拥去抢购的顾客,正相反,过多的价格波动和过高的商品价差会让品牌失去很大一部分潜在客源。”
“90年代初期。英国的mulberry本来是一家极有潜力的新兴奢侈品牌。如果有耐心。不断加强品牌形象,取悦忠诚客户群体,逐步提升商品价格的话,时至今日,mulberry会是一个不逊色于博柏利的英伦品牌。不过,由于销售团队的短视,他们在五年的时间里把价格提升了将近一倍。他们的服装与华伦天奴的一样贵,却没有华伦天奴的文华底蕴与产品附加值。因此,mulberry的客户开始大量流失,销售门店比起鼎盛时期也少了60%以上。另一个例子是coach,在八十年代乃至更早一些的时候,coach是全球范围内最具知名度的美国顶级奢侈品牌。他们最高端的产品,并不比爱马仕的铂金包要便宜多少。可coach公司拥有的依然是纽约式的快消思维,为了丰富产品线的层次,拓展潜在消费市场,coach开始大量生产价格在一百美元至两百美元之间的廉价皮包。这种定价模式在短短数年之间便摧毁了coach几十年间建立起来的顶级奢侈品形象——在每个人都买得起coach的情况下,核心客户群开始停止消费这个品牌。并投向了那些依然坚持只销售高价位产品的奢侈品牌的怀抱。”
“所以,你的意思是……”约翰尼沉吟了一会儿。开口说道,“3.1 phillip lim是亚裔设计师的品牌,而洛杉矶是美国本土最国际化,对亚洲文化最开放包容的城市。因此,为了吸引那些住在贝弗利山的豪宅里,每周吃两到三次urasaa的有钱混蛋,我们必须得展现出足够的文化底蕴与品牌吸引力,从而为我们售卖的服装增添商品附加值。而为了做到以上这几点,最行之有效也是最快捷的方式,就是打造一家与品牌形象契合,充满中式韵味的旗舰店?”
“百分之百正确。”艾利西亚笑着点了点头,似乎非常满意约翰尼的专注与理解力,“不过你知道你口中的有钱混蛋……其实是你自己吗?”
“我当然知道。”约翰尼一本正经的样子让艾利西亚有些忍俊不禁,“那么,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房子了?”
“这会是一间完美的商铺。”艾利西亚将双手背在身后,眯起眼睛,笑得灿烂而又迷人——一个顺从听话的约翰尼总是让她心情愉悦。
“好的,我明白了。”约翰尼向艾利西亚抛去了一个肯定的眼神。他勾勾手,迈开脚步,示意助理服我买下这间商铺的居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助理。”约翰尼指着不远处的丹妮尔-拉文,说道。
“还能说什么呢?”艾利西亚舒了口气,摊开手,“我什么都擅长。”
“太自大了,姑娘,太自大了。”约翰尼拖长声调,夸张地说道,“不过,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么多关于时尚工业的知识的?是杰西卡吗?”
“不是,我可不愿意打扰一个忙碌的模特经纪人。”艾利西亚从随身携带的香奈儿羊皮纹缝线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材料,砸在了约翰尼的胸口上,“我的诀窍是学习。”
“帕森斯?”看清楚材料封面的学院名后,约翰尼转头看向艾利西亚,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在帕森斯上学?!”
“没有,我只是选修了一门夜课而已。”艾利西亚耸耸肩,轻描淡写地说道。
“你的意思是,你在下班之后,还会到帕森斯去上一门……两三个小时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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