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01章 殡天-《冉魏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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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华夏在君主制时代由皇后、皇太后或太皇太后等女性统治者代理皇帝(即掌握国家最高权力、行使皇帝权力)称为“临朝称制”。

    按传统儒学和大男子主义观点,身为女性的后妃只能待在内宫中,而不能上外朝,即所谓“男主外、女主内”,所以后妃要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当然就要“临朝”,即“当朝处理国政”之意。

    从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制”、“诏”,布告公文称“诰”,后妃掌权后代理皇帝职责,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级别,所以叫“称制”,即“行使皇帝权力”之意。

    两者合称,即临朝称制,该词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所谓的“称制“,应该不只是行使皇帝权力之意。虽然女主临朝、亲裁政事,但在发布命令的时候,并不是直接使用懿旨,而仍是以幼帝的名义,用制书的形式颁行天下。这么做的用意有两点。

    其一,即使皇帝年幼,仍然不能剥夺其在位的事实。所以太后只能代表幼主的意志,代行职权,而不能取代他而迳自下达命令。

    其二,为避免将来皇帝成年亲政后,太后会以懿旨干预政务。所以太后只能以皇帝的名义发布诏书,以杜绝将来产生皇权二元化的流弊。

    女主“临朝“,却以幼帝名义“称制“的原则,一直到清末的慈禧太后依然遵行不替。

    若是皇后代夫行政,也只是皇帝本身的特许与纵容。不管皇后的权力有多大(例如武则天),其身份也不过是皇帝的助手或秘书,不能算是取代皇帝执政,所以诏书仍算是皇帝本人意志的体现。

    因此,皇后即使“临朝“,也不能算是“称制“。

    当夜,司马岳便殡天,时年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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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301章 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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